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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复试结束后需办事宜及注意事项


时间:2013/04/12 11:24:18作者:kyms点击量:
 

1、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包括本校教职工)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20交研招办;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并请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20寄至研招办,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调剂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17日前携带学院审核的 2013年优秀生源直通车调剂申请表”或“ 2013年部分缺额专业调剂申请表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4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调剂手续,420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且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相关考试材料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

5、体检:

确定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单交回学院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6、须告知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含校内调剂)到研招办领取拟录取接收函

7、须告知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须于420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进行登记

复试通过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425前缴纳第一年硕士学费。

方案一:通过网银缴费;

方案二;须在425日前将第一年硕士培养费足额加1元存入借记卡中,建行将近期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的要求将你存入卡内的足额培养费划转至陕西师范大学账户中。剩余1元保留在借记卡中。

8、复试后需办事宜

1)、拟录取考生通过网银缴费,具体方案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 6月中下旬本地考生带身份证到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相关材料,外地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邮寄。

3)、新生档案、政审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等相关材料开学后统一交给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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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亿6蓝狮注册办公室电话:

刘老师:029-81530750,醋老师:029-81530826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snnu.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5310346

研招办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务楼425室)    编:710062

 

附1:关于2013年拟录取硕士生签订协议书的通知

附2:关于2013年报考我校硕士考生向外校调剂的通知         

附3: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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