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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优秀生源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时间:2013/03/11 18:23:29作者:kyms点击量:
 

为继续深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改革,切实改善生源结构,提高招生质量,为支持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提前做好吸引、招录优秀生源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参考我校往年接收优秀生源调剂考生的相关做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涉及时间要求以教育部届时公布为准)。

一、调剂原则

1、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本科毕业于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报考上述国家重点建设高校,调剂的名额不占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中各专业所列出的招生计划。

2、拟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四年制(医学等特殊专业参照国家规定的学制认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需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拟接收调剂专业为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专业。

4、拟调剂复试的考生成绩,不能低于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5、拟调剂复试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校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同一学科门类内的相近学科。

6、我校要求考核统考数学(一、二、三)的专业,也只调剂接收考核相应统考数学(一、二、三)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下载《2013年优秀生源直通车调剂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好相关的信息,并将此表直接寄(送)至相关学院(中心)。

2、各学院在严格审核接收调剂考生申请表资格的基础上,提出拟复试名单(将签字盖章的考生《2013年优秀生源直通车调剂申请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汇总拟复试申请表,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招生学院,各招生学院向申请审查通过的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及具体的复试日程安排(电话通知或各学院网页公布)。

3、复试通过的考生,须按照以下程序完成调剂:

1)请于420日前按研招办的安排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站)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逾期我校不予接收;

2)研招办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4)研招办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完成以上程序的拟录取考生在研招办领取拟录取接收函(校内调剂除外),凭拟录取接收函向一志愿报考院校申请调剂;

6没有在此平台上登记的考生,我校不考虑接收。

4、各招生学院(中心)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送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是否向考生一志愿单位发送调剂函,时间为420前。

三、复试考生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考生原报考单位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一份;

2、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大学本科成绩证明原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录取

1、在考生完成网上调剂系统同时我校收到调剂考生(校内调剂除外)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全部考试材料后,方能确定考生调剂程序结束。

2、研招办将向陕西省招办上报我校拟接收的调剂录取考生情况并接受检查,检查通过后,将根据省招办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和政审表,时间为6月中下旬。

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2

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5310346,传真:029--85310349

 

 附件: 2013年优秀生源直通车调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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