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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第一届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12:02:23作者:点击量:

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办法》及《欧亿6蓝狮注册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办法》,学院决定开展第一届院级教学名师(暨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培育计划人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高校教龄8年及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已获得各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教书育人使命,积极探索课程思政建设新模式、新方法,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3.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5年来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学年不少于90学时。

4.所主讲课程获批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或获得教改项目立项(含信息化、课程思政等)。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爱。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先进,教学成果与教学资源丰富。

5.其他条件参照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执行。

三、评选名额

本次院级教学名师评选名额为5名,各教研室推荐人数原则上限额3人。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提交《欧亿6蓝狮注册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候选人主要教育教学成就单行材料(附件2)

2.学院参照《欧亿6蓝狮注册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通过组织学生投票、专家听课、专家集中评议等程序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3.学院将拟定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院级教学名师。

五、评选程序

(一)第一轮评选--材料初评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教研室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按比例遴选出进入第二轮评选的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并对入选第二轮评选的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第二轮评选--课堂教学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赴第二轮名师候选人授课课堂进行现场听课,并对参评人员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同时,组织候选人授课班级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和评价。

(三)第三轮评选--综合评议

学院组织专家对照《欧亿6蓝狮注册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结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课堂教学评价等对第三轮名师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最终候选人,并对最终候选人的材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学院将适时举行颁奖大会予以公开表彰并在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

2.获奖名师将优先推举参加学校及以上名师评选。

3.年终分配以教学标志性成果标准予以认定并奖励。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侧边装订);

3.候选人主要教育教学成就单行材料;

4.候选人师德审查鉴定材料(所属学科支部书记负责)。

(二)申报要求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名师评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遴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以教学名师评选推动学院教学队伍建设。

2.申报老师要认真准备和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推荐教研室要对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初审和完善。

请各教研室于2023年3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名:教研室+姓名)发至邮箱chunechen@snnu.edu.cn。

   院级教学名师评选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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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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