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期末考试将于6月23日(下周一)开始,现就期末考试的的监考及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要求公布如下,希望学院老师认真完成好期末考试工作。
一、监考要求 (监考安排见附件一:2013-2014-2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1) 监考教师不得迟到,监考老师提前在考试试题领取点,领取试题(试题领取地点见附件二:2013-2014-2期末考试试卷领取地点)
(2) 监考教师不得在监考期间随意走动,关闭手机(监考教师和考生的手机关闭)。
不得让研究生代替老师监考,一旦发现,导师负有主要责任。
(3) 在监考期间,监考老师不遵守监考纪律和监考职责,有学生举报后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4) 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置,座位卡随机摆放,不得让学生自由组合。
(5) 监考教师注意监考要求,各个教室有监控录像,一旦发现哪个考场有问题,学校会追查监考教师责任。
(6) 监考结束后,填写好考场记录,将试题整理好,交回。
二、阅卷要求
(1) 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阅卷,总成绩4舍5入取整数。
(2) 试卷不得拿回家里。
(3) 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将成绩提交。
三、成绩登录、试卷上交
(1) 各位老师在考试之后按照学院要求上交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见附件三:登分及上交试卷注意事项说明 )
(2) 各位老师注意本学期试卷级考试材料上交最迟时间为7月5日下午5点。
附件四:2013-2014-2期末考试课程及考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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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