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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时间:2016/12/29 14:03:43作者:jxms点击量:
 

 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期末考试将于12日(周一)开始,为保障我院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屈世显

副组长:王成会

  员:曹沛涛 张林 陈晓明 曹宇巍 郭伟

考试领导小组考试巡考安排(见附件1

二、考务安排

1)公共必修课考试:由教学单位负责分发、回收、装订试题卷。学生所在单位负责准备各课程考试考务袋,监考教师注意领取考务袋,并于每场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在将考务袋交回。

2)专业必修课考试:学院命题、印题、密封、提供门帖(学生名单)。学院办公室负责发放考务袋(考务袋所装物品同上)及相关考务用品(含草稿纸)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清点试题卷份数,填写缺考考生信息和《考场记录表》,将试题卷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包括缺考考生)排列,装入试卷袋,交与上课教师。

3)校级教考分离。本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考试定于201713日(星期二)上午第1大节进行。201715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在教学八楼三层集体阅卷。请任课教师于12日(星期一)下午300前领取校级教考分离考试科目试题卷(长安校区在长安教务科领取,雁塔校区在雁塔教务科领取),并于考试结束后立即交回原领取处,不得延误。

三、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自律,认真答卷。

考试时,学生不得携带书包、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东西进入考场;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按座位卡号就坐,考生入座后应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备查对。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向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如实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缓考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页蓝狮在线手机登录下载),待批准后方可补考或随下一年级重考。否则,以旷考论处。

四、监考阅卷要求:

1.领取试卷

每考场配备两名监考教师,请监考老师提前协商好,一名监考老师考在每场考试开始20分钟前在规定领取试题地点领取试题、考务袋及相关物品;另外一名监考老师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安排考生进场,要求考生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在将考务袋送回。(试题领取点见附件2

2.监考要求 (监考安排见附件3)

1) 监考教师不得迟到,监考老师提前在考试试题领取点,领取试题。

2) 监考教师不得在监考期间随意走动,保证考场内不出现手机干扰考试。

3 不得让研究生代替老师监考,一旦发现,导师负责。

4 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置,座位卡随机摆放,不得让学生自由组合。

5) 监考教师注意监考要求,各个教室有监控录像,一旦发现哪个考场有问题,学校会追查监考教师责任。

6 监考结束后,填写好考场记录,将试题按照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好,交回。

3.阅卷要求

1 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阅卷,总成绩45入取整数。

2 试卷不得拿回家里。

3 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将成绩提交。

五、成绩登录、试卷上交

1) 各位老师在考试之后按照学院要求上交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见附件4)

2) 各位老师注意本学期试卷级考试材料上交最迟时间为115日下午5点。

 

附件: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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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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