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全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本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实验室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排查与整改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院各类实验场所,包括教学及科研实验室、资产废弃物存放场所、楼层公共场所等。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
3.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4.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5.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6.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落实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一)各实验室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28日-4月4日)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实验室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和《欧亿6蓝狮注册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及风险源信息材料》(附件2)条目,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切实消除隐患。对短期无法立整立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特别提醒,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任何小问题,例如,实验室卫生差、垃圾存放多,都如实记录并整改,切莫不报。
3.请各实验室于4月4日17:00之前,将《欧亿6蓝狮注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整改方案》(附件3)和《欧亿6蓝狮注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ruhai@snnu.edu.cn或QQ,纸质版文件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实验办。
(二)学院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4月5日-4月18日)
1、初查。4月5-8日,由学院实验办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检查组,按各实验室提交的附件3和附件4对各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自查自纠是否按照附件1和附件2全面详尽排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2、复查。4月11日-15日,学院检查组对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上报。4月18日前,学院形成《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上报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处安全科。
(三)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5月初)
由学校职能部门会同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专家等形成检查组,对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教育部专家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5月-6月)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全国高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实验办联系电话:029-81530773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 欧亿6蓝狮注册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及风险源信息材料.docx
附件3 欧亿6蓝狮注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整改方案(2022年).docx
附件4 欧亿6蓝狮注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
欧亿6蓝狮注册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