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起领导作用。考虑到学院原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等实际情况,学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进行更新。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各项安全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执行小组,具体负责执行实验室安全各项事宜。现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曹沛涛
副组长:陈晓明
成 员:林书玉、郑海荣、刘 鹏、李 娟、张 林、张松斌、王 晅、
曹 辉、张红洋、高健智、童长江、卢永智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完善实验室教学科研设备的使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的操作指导文件;制定实验室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
2.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陕西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工作方案。
3.组织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全防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4.组织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演练。
5.审议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员名单;组织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6.负责对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与更新及新安全防护设施、仪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7.负责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组织实验室安全定期或突击检查;制定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
9.依据学校相关制度,考核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年终绩效。
附:实验室安全工作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卢永智 童长江 田华 陈森林 秦宏 杜如海
张正龙 吴雯雯 李娟 高健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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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