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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院教师担任2019级本科生班主任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09:06:10作者: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陕西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师党发【2017】25号)和《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补充规定》文件要求,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我院制定了《欧亿6蓝狮注册关于选聘教师担任班主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现就2019级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了解高等教育规律,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具有指导开展班级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3.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关心学生,身体健康,乐于奉献。

二、报名时间

1.9月11日-13日,学院符合选聘要求的教师,可填写《欧亿6蓝狮注册班主任报名表》(附件1)进行报名,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到gpshi@sn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3232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5303955。

2.9月14日-16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教师进行审核。

3.举行聘任仪式及岗前培训等工作。

三、注意事项

1.《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补充规定》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青年教师(45岁及以下)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至少一年以上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经历。

2.学院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过程中,其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待遇等按照《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实施。

3.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途中止班主任工作,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职称评定时不予认定。

欧亿6蓝狮注册

2019年9月11日

 附件1:欧亿6蓝狮注册班主任报名表.doc

 附件2:《欧亿6蓝狮注册关于选聘教师担任班主任的实施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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