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培养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使其恪守学术规范、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工作。所有在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接受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
学位办在对201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学术不端检测结果进行抽查时发现,存在故意以欺骗手段通过学校审查的行为,例如,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与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的学位论文不属同一版本,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故意将抄袭部分删除,甚至出现将抄袭部分故意改为胡乱输入文字的极端行为,而在论文送审时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的完整性再将抄袭部分加入等。
鉴于上述情形,经研究决定,各学院(中心)立即开展对本单位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自查:一方面通知学位申请者自行检查自己是否存在比较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如存在,须向学院(中心)承认错误并提交书面检讨;另一方面,学院(中心)对已提交检测的论文进行筛查,重点核查论文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特别是前述故意以欺骗手段逃避学校检查的恶劣行为。
各单位自查结果于5月1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的自查结果研究生院将适当予以从宽处理。学院自查结束后,研究生院将进行复检。在复检中发现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进行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