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最新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的通知


时间:2013/07/09 15:52:12作者:kyms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1)2013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奖)申报及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类别:教育部科技奖分为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四个奖种(各种奖励的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其中,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成果可申报自然科学奖奖励;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成果可申报技术发明奖;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成果可申报科技进步奖;拥有优秀专利的发明人及专利权人可申报专利奖。

按照通知要求,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二、成果登记:按照规定,申报教育部科技奖励必须先进行成果登记。各相关单位请于710日前将本单位拟申报奖励课题组名单报科技处,并尽快办理成果登记手续。

三、网络申报

教育部科技奖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申报,请各完成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完成人下载申报系统(见附件4),填写并导出电子版推荐书(推荐书按照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见附件5),扫描附件材料。

2.完成人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上传电子版推荐书和扫描的附件材料,确认后提交(网络推荐流程见附件6)。

教育部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394日,我校受理报奖截止日期为2013819日。

四、书材料要求: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要装订成册,主件由推荐系统生成。请各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3套(含一套原始件)及电子版于819日之前报送科技处。

五、工作要求:科技奖励是体现学校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科研副院长要做好本单位优秀成果筛选和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王彩红  张艳

联系电话:85310337   85310341

邮箱:chwang@sn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4.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

5.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6.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推荐流程

科技处

201378

版权所有©:欧亿6蓝狮注册 - 蓝狮在线手机登录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 | 邮编:710119 | 电话:029-81530750 | Email:wlbg@s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