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3年第二批选拔推荐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和《关于加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进一步提高选派质量的函》(留金发[2012]3026)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已取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的外语合格证书、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邀请函且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
2. 已被遴选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并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撰写研修计划(9月11日—9月15日)。申请人按照研修计划具体要求亲自撰写研修计划。(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包括: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申请人在外研修专业方向必须与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相一致。)
2. 单位推荐(9月13日—9月16日)。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填写书面推荐意见(鉴定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 申报人面试答辩暨专家审查研修计划(暂定9月18日)。学校教师出国研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专家将结合申报人面试表现和所撰写研修计划的情况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学校对被选派人回国后效益评估的重要依据。
4. 网上申报(9月22日—9月27日)。研修计划通过专家审核后的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5. 材料上报(9月28日—9月30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人提供出国研修计划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2. 申请人所在单位按通知要求出具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3. 合格的邀请函、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派专人于9月17日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328室)。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首页,查阅“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的《2013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1. 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 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邀请信/函应为正式签署的信函(电子邮件无效)且明确留学时间和研修方向。
3. 扫描上传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
4. 扫描上传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应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
5. 扫描上传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扫描上传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单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 自主选择扫描上传科研成果清单和奖励证书(不超过5页)等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请表打印签字后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派专人于10月8日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328室)。
五、几点要求
1. 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三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
2. 申请人须做好自己未来三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3. 申请获批人员不可再申请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雷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邮箱:jiaoshike@snnu.edu.cn
人事处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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