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应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4.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5.在经费使用说明表中,需要注意:项目(课题)负责人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作一般说明;当预算经费与拨入经费不相等时,需要特别说明;当经费支出金额与经费预算金额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
6.因临近学期末,各项目负责人可先在财务系统中查询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好财务决算表后找财务处会计科进行审核。财务签字盖章后到审计处签字盖章。
7.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须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1)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著,其余论著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电子版封面;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扫描件;
(2)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件;
(3)研究成果附件(科学技术鉴定证明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电子版。
二、项目进展报告
1.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告正文中,每一项需必填,没有具体内容的请填“无”。
三.时间要求
1.结题报告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2月25日前完成在线提交,2月25日-27日前报送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二份报至科技处420办公室。
因纸质受理时间仍处于假期,请务必于2015年1月15日前先完成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表的签字盖章工作并报送科技处。
2.中期进展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1月10日前在线提交。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联系人:董维权
电 话:85310462
附 件:1.结题填报说明
2.结题项目清单
3.中期清单
科技处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