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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创新平台实验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18/03/28 17:07:28作者:bgszr点击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陕西师范大学相关制度,我校准备对通信创新平台实验系统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陕西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 邮编:710119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致知楼3段五层3502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电话:029-81530773Email: tongcjok@snnu.edu.cn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通信创新平台实验系统

预算:人民币24.9万元。

三、采购需求

详细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应首先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该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经营许可的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等涉及未决诉讼的企业;也不能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不能是陕西师范大学不良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

五、报名要求和说明

1、报名时间:20183298:00201844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33502

3、报名单位报名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承诺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4、关于产品授权的说明。

进口货物在报名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国产货物在报名时不需要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但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货物的合法性,若因此使陕西师范大学陷入法律纠纷,将进入陕西师范大学不良供应商库,自处理公告之日起永久禁止参加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活动,禁止签订任何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5、关于相同品牌产品的说明。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会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6、报名单位对项目技术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沟通。

7、报名单位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逾期不予受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3298:0020184416:00

2、获取方式:从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

七、采购文件售价及保证金

1、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

2、本项目无需缴纳相关保证金。

3、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因故不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原因,否则将进入陕西师范大学不良供应商库,自处理公告之日起3年内禁止参加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活动,禁止签订任何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八、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老师 029-81530773Email: tongcjok@snnu.edu.cn

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项目技术联系人:老师 029-81530773

附件:采购文件--通信创新平台实验系统

         信用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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