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8号)和我校开展《关于组织第十一届省级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我院组织了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推荐郑海荣教授为我院第十一届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为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6月19日-2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科研秘书刘茜茹联系,联系电话:029-815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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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