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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时间:2018/09/20 16:41:49作者:yjsms点击量:

第一条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或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原则上用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第二条 奖励政策

1.凡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含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均可享受厚德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入学第一年均享受积学一等奖学金(当年下拨标准发放);并优先推荐获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

2.此外学校还设立励志奖学金(最高20000元)、敦行奖学金以及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推免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3.录取的推免生中,符合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源,均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①入学后选择导师享有优先权;

②申请硕博连读享有优先权;

③可享受一次全额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第三条 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10815:00前将附件1:《推免生报名信息表》和附件2:《推免生报名信息汇总表》发送到邮箱:wlxyzs@snnu.edu.cn。

第四条  复试与接收办法

1.学院将于108日下午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2.凡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需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还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缴纳报名费。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第五条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29-81530750,邮箱:wlxyzs@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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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推免生报名信息表》

附件2:《推免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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