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17〕175号),为了支持我校教师开展自主创新科研活动,培育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建设,现启动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理工类)征集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申请条件及截止时间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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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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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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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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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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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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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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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项目信息简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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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书》须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份),并提交电子版。《项目信息简表》仅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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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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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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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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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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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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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发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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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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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前期与企业有合作协议并有横向经费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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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优秀著作出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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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完整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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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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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受理及其评审程序
1.项目推荐指标:(1)一般项目和理工科优秀著作出版基金不限项,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2)重点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限项推荐,各理工科学院可择优推荐创新团队项目2项、重点项目3项,我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B+及以上的学科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指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可择优各推荐创新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2项。(3)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限项推荐,各理工科学院和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可择优推荐2项。
2.项目评审:(1)一般项目:科学技术处对各学院提交的一般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委托学院进行评审。学院须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附件3)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2)重点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理工科优秀著作出版基金:科学技术处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2.本次征集的一般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资助期为2年(2019.01-2020.12),重点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资助期为3年(2019.01-2021.12)。
四、各类项目联系方式
1.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创新团队项目:何苗、曹晓仪(85310462)
2.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党丹琳、董维权(85310468)
3.理工科优秀著作出版基金:贺天、王彩红(853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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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