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资助育人工作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学校转型发展和建设高水平大学对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学生工作的系统化设计,在广泛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学校计划改革传统的勤工助学工作模式,实施资助育人“发展成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框架
“发展成才计划”将原先的勤工助学活动整合为四个模块,分别为:科研创新项目,实践创新项目,志愿服务项目,市场兼职项目。各模块以项目化的形式进行管理和运作,将原先主要用于支付工作劳酬的勤工助学经费调整为主要用于支撑项目运作。
其中,科研创新项目主要培育学生的学术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实践创新项目主要培育学生的组织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志愿服务项目主要培育学生的志愿精神和感恩意识,市场兼职项目主要培育学生的学以致用和沟通交流能力。
二、项目内容
1.科研创新项目
科研创新项目是以课题经费的形式资助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活动的模块。
学校每年从勤工助学基金中划拨50万元设立“陕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科研创新项目基金”,鼓励学生申报科研课题、参与科学研究。项目要求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通过科研助学的形式,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
科研创新项目已于2010年开始试点运行,项目实施和基金管理以《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2.实践创新项目
实践创新项目是以项目经费的方式支持学生参与各类实践创新活动的模块。
实践创新项目分为申报项目和招标项目两部分。申报项目以二级学院、教学部和机关职能部门为主体实施单位,各单位结合工作特点及实际需求,设定相应实践项目进行申报,经学校评审后予以审批并划拨相应经费,各单位结合项目获批情况组织学生以团队形式报名参与项目。每个团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低于50%,各单位和学生项目团队在学年中期要接受考核,在学年末要进行结项答辩。
同时,结合学校发展及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需求,学校还将面向全校学生设立招标项目,由学生自由组队申报,经学校评审后予以审批并划拨相应经费。
学校每年从勤工助学基金中划拨60万元设立“陕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实践创新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与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劳酬,以及维持项目正常运转。实践创新项目的实施以《陕西师范大学资助育人“发展成才计划”实践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同时,学校每年划拨10万元,专门支持新生参与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开发和管理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3.志愿服务项目
志愿服务项目是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模块。
根据《关于在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师学[2011]12号)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每学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不少于30小时,每学期不少于15小时,以此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使志愿服务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助育人的创新平台,成为获奖受助的必要条件之一。
通过志愿服务项目模块的设计,学校将逐步建立校内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考核、保障机制,通过拓展空间,巩固平台,积极倡导大学生参与院部及校内机关单位志愿服务,为校内外困难群体提供志愿服务和组织开展公共事务服务,不断提高志愿服务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和实际效果,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学校每年划拨一定额度的经费,用于支持各志愿服务项目的运转。
4.市场兼职项目
市场兼职项目是组织学生面向社会参与各类市场兼职活动的模块。
我校作为西北唯一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教育能力和全体学生的品德素养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口碑,学生在市场兼职中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强大的竞争优势。市场兼职项目主要依托学生处学生家教服务中心,为全校学生提供家教等市场兼职机会。
学校每年划拨一定额度的经费,用于支持家教服务中心工作运转。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
实施“发展成才计划”是新时期学生工作积极适应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在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方面的显著作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加强协调联动
“发展成才计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实施办法,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沟通,特别是在计划试行的初期,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在充分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3.严格督促检查
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水平上做出实效,学校将采取调研走访和集中答辩的形式,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各学生项目团队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学生能够通过参与项目提高综合素质。
陕西师范大学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