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年度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度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优先资助: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研究;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前瞻性研究。
二、申报类别
本次征集项目类型为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
一般项目支持个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探索性科学技术研究。分为教师自由探索项目和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以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解决行业或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为目标的自主创新研究;支持具有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基础和前景的应用型研究;支持在交叉学科领域或新兴学科领域开展的前瞻性研究;支持以争取重大、重点项目为目标的预研性研究。分为创新团队项目和特别支持项目。
1.创新团队项目:支持以凝炼学科发展方向、培育创新研究群体为目标开展创新研究的特色优势团队(特色研究型);优先支持青年团队(成员年龄38岁以下)在交叉学科领域或新兴学科领域开展的前瞻性研究(培育型);支持现有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为承担重大、重点项目和获得重大奖励而开展的预研性研究(后续资助型)。团队成员4-7人。
2.特别支持项目:支持具有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基础和前景的应用型研究(应用转化型);支持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成果突出的教师开展前瞻性或探索性研究(前沿基础型);支持在交叉学科领域或新兴学科领域开展的前瞻性研究(交叉学科型);支持以争取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为目标的预研性研究(重大重点型)。
三、申报要求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陕师校发[2016]58号)相关要求进行。
四、受理及评审程序
1.申报系统:http://219.244.71.71/business/login.jsp。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默认为为工号,登陆系统后修改密码并完善相关信息。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相应的项目类别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告正文。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申报系统页面上点击打印,生成申请书并附上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
2.一般项目由学院初审后,统一提交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含纸质版一份)。科技处形式审查合格后,学院根据下拨经费情况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重点实验室根据下拨经费情况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专家名单报送科技处备案。
3.重点项目由学院按照指标推荐,由学校组织评审。学院可择优推荐创新团队项目2项、特别支持项目3项,超声学重点实验室可择优推荐创新团队项目和特别支持项目各2项。项目申请材料需经过学院或重点实验室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
4.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的项目申请书1份(含申请书和报告正文,一般项目不超过10页,重点项目不超过30页,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室)。
5.申报截止日期:学院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8日。
6.说明:(1)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2)不同类型的重点项目目标有所区别,在申请书中应该与目标相结合。(3)项目负责人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海外一年以上经历,可放宽到1972年1月1日)。(4)本次征集的自由探索项目资助金额教师类不超过5万元、研究生类1万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特别支持项目资助金额15-20万元,团队项目资助金额25-40万元,资助期限为三年。
学院联系人:刘茜茹,联系电话:81530750
科技处联系人:曹晓仪,联系电话:85310462
系统技术支持:4008001636或18037780908(赵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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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